2021年3月30日16时20分左右,由昆山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苏州鸿凌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车间、2#车间、3#门卫工程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请各地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2021年3月30日16时20分左右,由昆山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苏州鸿凌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车间、2#车间、3#门卫工程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请各地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